在你孩子的個別教育計劃會議上 如何具有肯定的態度
10 五月 2010
“在我孩子的個別教育計劃的會議上,學校方面將一個已經寫好的個別教育計劃交給我,同時要我在上面簽字。”
你有權確定和參加你孩子的個別教育計劃的發展; 如果你不同意, 不要在上面簽字。
在孩子的個別教育計劃的處理過程中,學習利用,將它作為一個有效的工具來取得適當的特殊教育和有關的服務。
公共法94-142(為所有殘障孩童定下的教育法度﹕規定一個免費的適當教育必須供給所有年齡在三歲到二十一歲的殘障孩童。)個別教育計劃是專為你的孩子的需要所作的一個特別的, 和適當的教育具體方法。作為家長的你, 是制定你孩子的個別教育計劃成員中的一個重要份子。所以你必須知道﹕
-- 如何為個別教育計劃的會議做準備
-- 如何寫出你自已為孩子所定的個別教育計劃
-- 如何有效地在個別教育計劃的會議中代表你的孩子
-- 如何處理否定的評論和批評
-- 如何為你的孩子取得適當的特殊教育,和有關的服務
甚麼是個別教育計劃(IEP)?
公共法94-142 (為所有殘障孩子定下的教育法案﹕保證家長有權參與孩子的個別教育計劃的計劃工作。)你必須記在心裏...做為家長...你比任何其他人更暸解你的孩子。專家們可能對現時的理論和教學的運用上專長; 但是你...孩子的家長,卻更能體會到, 從你孩子出生後,他每一天, 每一天的進展和變化。
根據聯邦法,校方必須通知你個別教育的日期,時間,地點,目的和將會有誰參加這個會議。如果你無法在預定的日期參加,你有權要求將會議訂在雙方都方便的日期。
個別教育計劃必須詳細地說明你的孩子所將需要的某一項特別的特殊教育。
舉例﹕每天有一個小時的啟智室的時間﹕為自閉症的學童提供的一間獨立的教室。在同一時間內用溝通、干擾、事物和意念的關聯和行為糾正做為治療;也可以將你孩子參加正規教育的計劃寫在個別教育計劃上; 譬如﹕參加正規班級的社會學,體育課,和勞作課..等。
根據公共法94-142法案,個別教育計劃也包括必要的交通運送服務,和訓練對交通工具的適應能力。
會議必須在一開始時,便報告你的孩子目前的能力水準。孩子的弱點和某方面的實力應該被討論到。從這些問題裏,專家們(一般指的是老師)和家長才能一同制定新學年,全年的教育目的(Annual Goal)。同時擬定短期的教育目標(Shorten Term Goal),短期教育目標需要在近期兩個月到三個月內的時間達到目的。
一個全年的目標(Annual Goal),大體上說明在一年中所需要的改變和進步。舉例﹕ 促進孩子自助的能力,減少自我傷害的行為,以及促進基本數理觀念的了解。全年的目標的次數多寡,按照孩子的本性,和其殘障的嚴重程度而定。 一般來講話, 大的有(5)個目標。
短期的教育目標(Shorten Term Goal),是一份特殊的聲明,指定要在兩個月到三個月的時間將所要求的改變和進步達到目的。這項特殊聲明包括所需用的教學材料,方法,多久一次,以及每一次教學的時間是多少分鐘;同時它也包括測量孩童能力的標準方法的採用,來決定每一個目標達到怎麼樣的程度。
舉例(1)﹕教導孩子如何扣外套大衣的扣子。
每天放學時,孩子必須嘗試扣好自已外套的扣子。只有在孩子試著扣衣服扣子時,老師才給予適度的幫助。老師會為孩子的努力嘗試給予稱讚的獎勵。孩子有三分鐘的時間學習替一個有大扣子的玩偶扣衣服扣子。每星期三次, 老師在旁給予扶助和用言語上的指導幫助。評斷學習目標達成的標準是孩子能在百分之九十的次數上,做到不需幫助,而能自已扣衣服的扣子。
舉例(2)促進孩子對單數字加法方程式的理解力。
每天用10 分鐘,一對一的教學,利用初級數學快速換牌增強記憶法,同時每天課堂上有10 分鐘的作業, 四到五個人合成一組,在供給的板上做數學問題。每星期給以三次家庭作業,每一個家庭作業有五個數學問題,家長需要在旁監督。學習目標達成的評定是依照每週的複習測驗結果,如果有百分之八十五的成績是正確的。
你的孩子有權得到有關的服務 -- 這是指在發育上, 矯正作用上,和其它有關的輔助服務﹕這些服務能夠幫助殘障的學童在所受的特殊教育中得到利益。有關輔助服務的需要是在對孩子的需要做過適當的評估後而決定的。
假如你認為你的孩子有必要得到某一特定的服務,譬如﹕語言治療,職業訓練,體能治療,社交活動,接受行為或心理的指導...你就需要要求在那某一特定的方面做一個評估。
個別教育計劃必須將每一個所必需的,有關的服務記載下來﹕開始服務的日期,預計服務持續的時間; 同時,也必須說明一星期有幾次,提供的服務需要多少分鐘,和誰主持教導工作。譬如﹕語言治療20 分鐘,一星期有三次; 體能治療,每天二十分鐘。
當要求有關的服務, 根據你前面所提出的要求, 你的孩子需要給予一個特別的服務,這服務能使他/她在教學計劃上得到利益。 但如果你認為學校當局所提供的服務,並不能準確的反映你孩子的需要,你可以在校外人士中尋求評估(你可以在個別教育計劃會議上提出,要求這份評估費用由學區負擔,學區有時會拒絕你的要求–- 斜字譯者附加意見)。
你可以從你所住的社區得到資助,或著由你所住的州政府的一些機構得到低
價或免費的幫助。你也可以用你的的醫藥保險來支付一部份所需的診斷費用。你有權得到一個由公家付款的評估,如果上訴聽證會栽決你孩子的學區所做的評估是不合適的。
舉例﹕你可能覺得你的孩子需要職能治療(Occupational Therapy or OT)。學校當局給你的孩子做測驗,他們的結論是﹕你的孩子並不需要職能治療。你懷疑你的孩子有必要接受職能治療,但是你知道孩子的學校此時並沒有僱用職能治療師。因此,你對校方客觀性的評論不能相信,而向外尋求意見。
尋求校外專家的評論,和得到推薦和建議。假如你在校外取得職能治療的推薦和建議,你可以要求召開會議(IEP),修改個別教育計劃。呈上你在校外所得的評估。如果學校拒絕承認這份來自校外專家的評論,你可以立即上訴要求一個聽證會議(Hearing)。 (上面所敘述的過程,也可以用在你的孩子已接受的有關的服務上,可是學校所給的服務時間並不足夠。)
參加個別教育計劃會議之前﹕
1. 取得一份有關公共法94-142的聯邦法規和條文, 以及州政府的法律條文的影本。你可以從公立學校得到影印本; 如果家長要求,學校是必須提供這些資料的。(可是,許多公立學校,並不知道有這樣的法規,而不供應上述法律條文的資料。)閱讀一些有關的法律條文,在最重要的部份上做記號,同時做一份供你自已參考的索引,利用法律的條文和規定來表達你的孩子。避免採用“最合適”或“最好的教學環境”等語句。
“適當的”或“合適的”是語句的關鍵,這樣的語句將會幫助你正確的表達你的立場。如果加添其它的話語只是在耍嘴皮,而使得會議的主旨偏離..要記住會議的焦點是為你的孩子取得一個適當的教育計劃。
2. 為個別教育計劃的會議做準備,寫下一份你自已為孩子所擬定的教育計劃。要有足夠的影印本分給每一個參加會議的人員。大聲的宣讀你的聲明。這樣做可以確保你所關懷的問題被對方聽到,你的陳述應該簡單的表明你認為所要求的服務,目標,和目地是適合你孩子的。 你不需要寫下一個完整的個別教育計劃,也不需要規定採用甚麼教材(除非你已有一個你喜用的教材)。這些將會在個教育計劃會議中擬定。你主要的目標是表達你對你的孩子在教育需要的看法和觀點。(可以參考家長在個別教育計劃的會議中的聲明例子。)
(Material from: How to Get Services by Being Assertive; Chapter 17 – How to Be Assertive At Your Child’s IEP by Des Jardina C.) (Chinese Translation by Chinese Parents Association for The Disabled – CPAD; 華裔殘障者家長協會譯成中文)